我市出台《烟台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
发布日期:2017-04-28浏览次数:字号:[ ]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我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等24部门出台了《烟台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7-2020年)》(烟民〔2017〕21号,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到2020年,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完善;以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者为支撑,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有效衔接,以社区为平台,政府扶持监督、社会组织承接、专业社工引领、项目化运作、志愿者参与的“四社联动”服务机制运行更加成熟;网络联通、应用融合、信息共享、响应迅速的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规划》明确我市“十三五”期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乡镇(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体制,支持社会服务机构特别是社工服务机构、社区社会服务机构,承接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项目、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二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要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按每百户3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建设,其中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不低于1000平方米;农村社区服务站(中心)不低于1000平方米,城市社区服务站(中心)不低于600平方米。三是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壮大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培养使用制度。力争到2020年,每个城乡社区(村)至少配备1名大学生、1名法律顾问和1名社会工作者,城乡社区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本社区常住居民的13%以上的人才建设目标。四是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民利民服务便捷化,志愿服务常态化,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化。五是创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完善城乡社区自我服务机制,建立政府购买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健全“四社联动”机制。

      为更好地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确定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完善工程、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和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并提出了强化组织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三项保障措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