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阳市民政局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逐步提升困难群众保障水平
发布日期:2017-08-16浏览次数:字号:[ ]

        今年以来,莱阳市民政局以全市“两区一带”总体布局和“实现一个前移、培育两大引擎、力争三个翻番”的奋斗目标为导向,深入开展“新起点、新作为、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民生保障”这条主线,深入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建设。

        不断强化低保兜底保障。在全市范围内制定下发了《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农村低保保障与扶贫开发在认定对象上的有效衔接,严格按照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保障原则,不断缩小城乡低保差距,新增城乡低保对象228户408人,注销因退休、死亡等原因不适宜继续享受的城乡低保对象264户446人;为城乡低保对象4871户7543人,发放低保保障金863万元;严格落实城乡低保家庭用电补贴制度,为城乡低保家庭29512户次,发放电价补贴24万元。

        稳步提升五保供养水平。为确保五保对象的生活达到当地平均水平,不断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每人每年6000元,分散供养由每人每年3480元。纳入财政体制供养2403户2469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95万元,发放分散五保供养对象电量补贴9万元。因地制宜的开展乡镇敬老院机构改革工作,引导镇街积极探索符合各自实际的敬老院改革路径,通过撤并购买服务等方式,全市共有五处敬老院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惠及五保供养对象238人。

        及时开展困难家庭救助。为因旱灾而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7890户18233人,通过“一本通”社会化发放方式,发放救灾资金201万元,保障灾民家庭的基本生活。做好家庭临时性的困难救助工作,为36户88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8万元。积极配合烟台救助站安置我市外出流浪乞讨人员14人;妥善安置在我市的5名外来流浪乞讨人员;用时11个月,成功帮助平度藉老人魏洪思找到家人。全面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为我市172名留守儿童,签订委托监护责任书,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为41名孤儿发放孤儿保障资金20万元;为15名困境儿童发放保障资金5万元。

        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实现了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缝衔接和救助申报制度的合理化。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资助参加医疗保险,其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补助,为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9950人,发放资助金139万元。将城乡贫困居民医疗救助由年度申报改为按月随时申报,大大缩短救助时限,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救助贫困对象806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87万元,及时缓解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的问题。

        发挥慈善救助作用功效。依托“烟台市慈善总会莱阳肾友中心”,对我市58名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低保家庭尿毒症患者实施免费的血液透析,减免医疗费40万元。积极开展了“慈善爱心复明”救助活动,先后为172名家庭困难的农村老年白内障患者免费实施复明手术。联系中华慈善总会和烟台市慈善总会做好由美国LDS慈善协会捐赠资金20万元,对山前店中心初级中学进行了旱厕项目的改造,目前正在施工过程中。抓好慈善义工队伍规范建设。组织慈善义工先后到敬老院、光荣院、特殊教育学校、社区广场等场所开展义务服务活动18次,为30名困难群众和学生实施救助,发放救助金近3万元。

        认真落实社会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城市三无”人员、残疾人和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等社会福利制度,进一步促进社会福利制度适度普惠化。为8名“城市三无”人员,发放5万元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为8304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56万元;为215名80岁以上低保老人发放高龄津贴14万元,有效缓解了各类特困人员的经济生活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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