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举办社会组织党建暨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8-01-17浏览次数:字号:[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月11日-12日,烟台市民政局组织召开了“烟台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暨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培训班”,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县市区民政局民管办负责同志和部分市管社会组织的党组织负责人、党员代表参加了培训。

开班仪式上,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于江同志提出了相关要求,全市各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当作头等大事,找准新定位,规划新目标,制定新路径,做出新贡献。要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对社会组织内容的阐述和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再立新功的殷切希望,找准社会组织新定位。

会议强调,各社会组织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并制定相应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社会组织在成立申请书内必须含有党建方案的相关内容,并实行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会组织内的全覆盖。各社会组织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主体之一,在积极参与全市精准扶贫、民主协商、创新创业、乡村发展战略等实际工作中要创新举措,持续发力,彰显社会组织服务功能,助力烟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谱写烟台市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新篇章。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的4名教授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讲解了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政治宣言、党章修改的内容和重大意义、全面提升新时代意识形态的能力等内容,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就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关键词和报告亮点同与会人员和授课教师进行了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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