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10浏览次数:字号:[ ]

为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组织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烟民〔2017〕55号)等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 随机抽查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按照不低于登记社会组织总数的5%随机抽取被抽查单位。抽查中重点列入存在问题被举报的、当年年检年报异常、未参加年检年报、未按期换届或延期换届的社会组织。抽查名单如下:

 烟台市跆拳道协会、烟台天虹技工学校、烟台弈名教育基金会、烟台环球机床附件集团有限公司技工学校、烟台旗袍协会、烟台市广告协会、烟台市水产加工和流通协会、烟台市射击射箭运动协会、烟台市航空运输协会、烟台果树矮化技术协会、烟台画商协会、烟台市聊城商会、烟台市营养协会、烟台婚礼服务产业协会、烟台市众创空间联合会、烟台市医师协会、烟台室内设计师协会、烟台华日外国语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烟台新安总医院、烟台中山书画院、烟台华兴临床医学研究所、烟台妙香山艺术品研究中心、烟台市志成职业技能公益服务中心、烟台市正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烟台佳隆艺术博物馆、烟台市毓德公益发展中心、烟台玉带山国际航海俱乐部、烟台智慧云谷物联网研究院、烟台中民文化养老服务中心、烟台东方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烟台市人和控风技术研究院。

 三、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人员。从本系统执法人员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抽取过程书面记录,检查名单留底存档。 

 2.检查环节。被抽查单位按照《烟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列有关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于2018年10月19日前报烟台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电话:6240469)。10月22日至10月31日,检查小组领办检查任务,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对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等。 

 3.结果处理。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果分为正常、列入异常名录、进入处罚程序、移交有关部门等四类。正常、列入异常名录的经依法报批后,予以公示,进入处罚程序的,按照有关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予以公示,移交相关部门的,形成《行政建议书》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不按规定配合检查的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跟进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有关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落实责任,公平、有效、透明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3.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单位和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烟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附件下载]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