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发布日期:2019-10-29浏览次数:字号:[ ]


机构名称

烟台市民政局

机构性质

行政机关

主体类别

法定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田长青

经费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单位地址

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0号

人防大厦17楼

投诉举报电话

0535-6284940

队伍编制

状况

本单位取得山东省行政执法证件19人

执法的主要依据

行政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撤销登记。

行政强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社会团体被责令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行政检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履行下列监督管理职责:(二)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

委托执法

情况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经费来源


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委托执法

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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