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9浏览次数:字号:[ ]

为把市“两办”《关于优化涉外服务环境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烟办发〔2019〕7号)中,关于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的要求落到实处,现就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

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利于中外文化的交流互鉴,加深国民之间的相互认识和情感;有利于推进在烟外籍人士“烟台化”,促进烟台市民“国际化”;有利于更好地把在烟外籍人士组织起来更好地服务在烟外籍人士,帮助在烟外籍人士更好地融入烟台,推进烟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民政部门和市级志愿服务组织,要充分认识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鼓励外籍人士较多的社区、单位成立外籍人士志愿服务队

外籍人士较多的社区、单位,应鼓励外籍人士成立外籍人士志愿服务队,在本社区、本单位内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外籍人士组成的志愿服务队,社区、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严禁以志愿服务组织的名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确保外籍志愿服务队志愿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鼓励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志愿服务组织面向在烟外籍人士招募志愿者;尊重在烟外籍人士自主选择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安排志愿者参与需要专门知识或技能的志愿服务活动时,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进行相关培训;不得安排无职业资格的志愿者从事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有利于在烟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浓厚氛围

外籍人士较多的社区、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努力形成有利于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浓厚氛围。鼓励外籍人士中的公益带头人,牵头成立外籍人士志愿服务队,做好外籍人士为外籍人士服务工作。外籍人士较少的社区、单位,要鼓励外籍人士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或社区、单位内部成立的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自行依法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应予以鼓励。



烟台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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