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政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31浏览次数:字号:[ ]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文件要求,将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强化法治理念,明确卡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为依法施政提供基础保障

为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决策要求,局党组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烟发〔2016〕15号)要求,在多方考察的基础上,聘请了2家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今年以来,为去年迁延至今的退役军人周延龙伤残认定一案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我局从法律层面平稳处理毛宇思想宣传队纠纷一事。

二、狠抓教育引导,提升依法施政意识

按照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和工作步骤,坚持在局机关开展民政讲坛活动,有的放矢地组织学习培训和宣传发动。年内先后邀请山东古名君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文胜律师对全市民政系统干部重点讲解行政处罚;邀请市司法局孟凡忠科长为全体机关干部讲解依法行政;邀请省厅政策法规处李茂荣处长对全市民政系统执法人员进行法治业务培训,培训结束后针对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难题开展座谈给予答疑指导。通过开展各类法治培训,增强了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效性,有效提升了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施政工作开展

一是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深入贯彻学习《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并根据市司法局部署,结合实际出台了相应工作规划,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到具体年度,统筹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推动各项决策行为走上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提供了参考,使规划的引领作用得以初步显现。

二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行政执法、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及规范性文件、涉诉案件、突发事件教育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一是梳理制定权责清单。健全法治化民政行政管理体制,梳理制定《2019年烟台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明确了工作责任,推进权责事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二是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认领了监管事项16项,完成监管事项目录梳理,编制了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规范了行政执法主体,清理了转隶执法人员和无执法证人员,将我局现有19名持证执法人员信息重新梳理录入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四是梳理了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省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编制了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单。

四是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策解读载体和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2019年共计公开政务信息381条。

五是深入开展机关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治培训、以案释法等学法制度。研究制定2019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工作,营造民政系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

从目前情况来看,民政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与新时代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不少差距,行政执法工作成为民政法治工作的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工作不够积极主动,行政执法的数量和频次与实际工作需要还有一定差距;二是行政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难以满足依法行政工作实际需要;三是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够规范,没有建立完整合规的行政执法档案。

五、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认识上的偏差,也有客观因素的制约,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主动履行执法职责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工作缺乏主动性。

二是执法经验不足。行政执法工作普遍开展较少,历史执法案卷没有留存,执法人员调整较为频繁,影响了执法经验的累积。

三是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风险。如若执法工作开展不当,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如遇到暴力抗法,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四是执法依据有待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处罚的依据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予以明确。有的法规政策老化、立法层级较低或靠政策性文件代行法律职能,权威性和影响力不够。

六、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1.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

2.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能力建设。2020年着重加强民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培训和普法宣传,加强对区、市民政局执法工作的指导、督导及检查,与局机关相关科室配合,对全市民政系统开展全面的行政执法工作检查,争取年内区、市民政局建立起完整规范的行政执法档案。

3.进一步抓好民政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落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着力健全和完善民政领域重大矛盾风险化解机制。

今后,我局将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将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实现我市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烟台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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