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民〔2020〕16号:《烟台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4-01浏览次数:字号:[ ]

问:低保的认定条件?

答: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条件包括: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问:低保的办理程序?

答:办理低保要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进行。一是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口头申请,按规定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材料真实、完整、有效;签署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授权书,授权低保经办机构查询核对。二是审核。乡镇(街道)应当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三是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实行乡镇(街道)直接审批的,具体程序由县级民政部门研究确定。

 

问:低保的申办时限?

答:乡镇(街道)应当自出具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村(居)协助下,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完成申请人家庭生活状况评估工作,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街道)报送的相关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拟批准的,通知乡镇(街道)在申请地的村、社区公布户主姓名、保障人数、居住村(居)、救助金额、县级民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县级民政部门公章、公示时间等,公布时间为7天。公布期满无异议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准决定。

 

问:低保的补助标准?

答:低保补助水平原则上按照低保标准与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之差计算。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补助金额=(当地月低保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符合可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规定的人员,其低保补助金额按照低保标准的60-8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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