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
发布日期:2021-04-21浏览次数:字号:[ ]

自4月22日起,烟台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实现跨省通办,即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时,可到任意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受理人员将申请人身份证号输入全国系统查验身份,查看其户籍地残疾人两项补贴申办要件,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申请人递交材料后,受理地将信息录入系统并于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申请人户籍地负责审核审定及发放补贴。受理地收到业务属地反馈的办理结果后,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知申请人并做好记录。受理异地申请时只需申请人提交联系方式和所需材料,受理地不负责对补贴资格进行认定或其他形式的审核,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户籍地负责解释。不能提供户籍地要求的所需材料,受理地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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