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等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25浏览次数:字号:[ ]

近期,省财政厅、省民政厅以鲁财社指〔2021〕21号文下达了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预算指标10881万元,分别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资金、养老服务专项资金以及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有关情况如下:

一、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情况

1.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此次下达2021年困难群众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补助资金7337万元(包括莱阳单独下达1126万元)。经询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此项资金按照2020年12月底各区市困难群众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人数,测算了各区市下达资金分配数额。

2.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资金

此次下达经济困难老年人省级补助资金315万元。一是用于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对年龄达到 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 元、200元生活补贴;二是用于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MZ/T039-2013)标准评估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80元护理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与重度残疾人等护理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二、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分配情况

此次预拨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3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912万元,福彩公益金2278万元。因有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03.24万元需要结算,所以此次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实际分配金额2986.76万元。按各区市报送的年度工作计划依据补助标准分配预拨,年底根据项目实际备案情况据实结算。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1.护理型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1241.6万元。2021年预计新建床位1992张。(1)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补助标准8000元/床,预计床位1288张,需资金1030.4万元;(2)租赁房屋改建补助标准3000元/床,预计床位704张,需资金211.2万元。共需资金1241.6 万元。

2.特困人员供养设施(敬老院)一次性建设补助842.4万元。(1)新建、扩建补助标准8000元/床,预计床位1023张,需资金818.4万元;(2)改造提升补助标准2400元/床,预计床位100张,需资金24万元。以上各项,共需资金842.4万元。

3.养老机构运营奖补656.36万元。2021年机构运营预计补助2106人,其中补助标准2400元/年(中度失能)的851人,需资金204.24万元;补助标准3600元/年(重度失能)的1255人,需资金452.12万元。以上各项,共需资金656.36万元。

4.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运营奖补213.6万元。补贴60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需资金72万元;补贴236处农村幸福院,需资金141.6万元。共需资金213.6万元。

5.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一次性奖补22万元。预计共补助14人,其中本科及以上4人,需资金8万元;专科(高职)8人,需资金12万元;中职(技工)2人,需资金2万元。共需资金22万元。

6.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奖补10.8万元。预计共补助57人,其中三级/高级工9人,需资金2.7万元;二级/技师4人,需资金1.6万元;一级/高级技师13人,需资金6.5万元。共需资金10.8万元。

三、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分配情况

此次下达2021年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39万元,根据《2021年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申报表》中各区市申报的公益性公墓已建成墓穴(格位)数进行平均分配。即省级资金39万除以2021年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申报墓穴数5670个乘以各区市申报墓穴数得出各区市分配资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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