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政局在省民政厅“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暨第十四期干部创新论坛上作交流发言
发布日期:2026-05-19浏览次数:字号:[ ]

5月19日,省民政厅举办“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暨第十四期干部创新论坛。会上,烟台市民政局以《强化法治保障 护航慈善事业行稳致远》为题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烟台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善,为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信用+阳光”诚信慈善管理模式入选全国民政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慈善多元监管机制获评全省民政工作优秀创新案例。

当前,慈善事业整体呈现健康有序发展态势,但在执法实践中发现,部分慈善组织还存在法治观念与合规意识淡薄、内部治理与运行机制不规范、资金管理与信息公开有短板等问题。在省民政厅的指导支持下,烟台市民政局积极构建“综合监管、信用建设、评估赋能”三位一体的慈善治理新路径,推动慈善事业健康规范发展。

一、构建协同高效的综合监管格局是推进依法治善的重要保证。联合财政、税务等11部门出台《慈善领域综合监管暂行办法》,对慈善组织从登记到管理实行全链条闭环监管。聚焦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捐赠票据等关键环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拓宽社会监督,市慈善总会带头示范,连续16年举办“社会公开周”“慈善开放日”活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及公众现场查阅项目与账目等方式,自觉接受全方位监督。

二、推行精准科学的信用管理体系是推进依法治善的重要抓手。联合发改部门在全省率先出台《“信用+阳光”诚信慈善建设工作方案》《慈善组织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多渠道归集信息,将慈善组织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级,实施动态评价,同步建立慈善组织及负责人信用档案,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共享。

三、建立评估与赋能并重的支持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善的重要举措。联合山东工商学院研究建立慈善组织评估制度,从党建、内部治理、项目绩效等多维度对慈善组织进行评估。强化常态化培训赋能,将法治教育、政策业务等纳入常态化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风险防控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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