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鼓励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困境儿童到中国烟台SOS儿童村集中抚养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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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局),中国烟台SOS儿童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给社会散居困境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现就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困境儿童到中国烟台SOS儿童村(以下简称儿童村)集中抚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动员对象。原则上10周岁及以下身心健康的社会散居困境儿童(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特殊情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有关要求 1.儿童村(情况简介见附件)采取“类家庭”模式抚养孩子,具有良好的教育资源设施优势,多年来成功养育了多名优秀的孩子。请各区市民政部门深入了解掌握儿童村情况后,采取电话联系、入户走访、邀请试住等方式,积极宣传推介儿童村功能优势,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在依法自愿的前提下到儿童村集中抚养;对于新增困境儿童,要优先推荐到儿童村养育生活,不断扩大儿童村养育孩子数量。 2.儿童村要印制宣传页、录制短视频,进一步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结合正在实施的开门办村“一十百千”系列主题活动,加强对社会散居困境儿童走访,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散居困境儿童入村集中养育。要加强对入村儿童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申请、确定身份、审核、体检、评估等流程办理入村手续。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儿童村“妈妈”“阿姨”能力素质提升,不断提高困境儿童养育水平,助力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村联系人:王晓玲;联系电话:6331881) 附件:中国烟台SOS儿童村简介 烟台市民政局 2026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中国烟台SOS儿童村简介 中国烟台SOS儿童村位于福山区西山路288号,是烟台市人民政府与国际SOS儿童村组织合作兴办的儿童福利机构,是隶属于烟台市民政局的副县级事业单位,是第九届中国儿童福利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主要职责是收养健康孤儿、身体健康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并对其实行家庭式抚养、教育。 儿童村占地65亩,建筑面积6847平方米。1984年11月奠基,1986年10月建成,1987年5月正式启用,配套青年公寓、活动中心、退休妈妈公寓等。现有工作人员22名、妈妈5名、照护人员4名,有8个家庭、53名困境儿童。 建村以来,儿童村先后收留抚养了来自全国各地身心健康的困境儿童458名,405名孩子先后长大成人,离村孩子的就业率达100%,有243名离村孩子建立了自己的家庭;考入大专以上的孩子占总数的70%,有17名硕士、2名博士,7名孩子先后在国外留学,涌现出军人、教师、科研人员等许多优秀人才。 儿童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关怀、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形成了以党建引领为1个核心,持续凝聚党员干部、爱心妈妈、社会力量3方面力量,全力服务1个困境儿童群体的“1+3+1”工作服务体系,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烟台市妇女儿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称号;儿童村家庭及妈妈团队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家庭”“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涌现出党的第十九大代表、全国先进工作者、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全国百名优秀母亲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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