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解读∣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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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殡葬服务公益属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针对过去群众办丧事关心的“要花哪些钱、哪些钱该花哪些不该花”等问题。结合上级部署和本地实际,我市组织编制了《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动态调整,保障群众基本治丧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政策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 三、主要内容 《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将殡葬服务划分为基础项目和非基础项目两大类。 1.基础项目包含哪些内容? 基础项目由省级统一确定,包括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生态安葬、政府举办的殡葬服务机构提供的骨灰格位安葬7项内容。收费主体为殡仪馆,收费原则以公益属性为核心,价格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 2.基础项目中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减免的项目的有哪些? (1)遗体本地接运。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对使用普通型专用殡仪车遗体接运和消毒服务进行减免,减免的额度由各区市自行确定。 (2)遗体存放。使用殡仪馆普通冷藏柜存放遗体3天及以内免费。 (3)遗体火化。殡仪馆使用环保拣灰火化炉或环保平板火化炉对遗体火化免费。 (4)骨灰寄存。骨灰在指定的普通型寄存室寄存1年免费或免费将骨灰运送至本行政区域且距离殡仪馆20公里范围内公墓安葬。 (5)生态安葬奖补。对采取骨灰撒海、撒散或不保留骨灰安葬方式的,烟台市级财政奖补逝者家庭1000元;对采取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直接入土且不保留标志的,烟台市级财政奖补逝者家庭800元;对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墙、塔、廊、壁等骨灰格位中且无其他安葬方式的,烟台市级财政奖补逝者家庭300元。 除以上5项基础项目享受减免和奖补外,各区市殡仪馆还免费提供普通型骨灰盒。 3.谁可以享受基本殡葬惠民政策? (1)具有烟台市户籍的城乡居民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含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城乡居民。 (2)具有烟台市户籍不实行火化的少数民族和土葬区域居民。 (3)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我市殡仪馆火化的非烟台市户籍的下列人员: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非法收养的除外);救助管理机构内无法查明身份的受助人员;驻烟部队现役军人;驻烟大中专院校非烟台户籍学生;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无名尸体;已办理居住证的来烟务工人员;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 4.如何办理基本殡葬惠民政策?各殡仪馆辖区内免费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直接由殡仪馆减免,跨区域免费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先交费后报销方式结算。基本殡葬服务实行区域负责原则,免费对象原则上由其户籍或单位所在地殡仪馆提供服务,在户籍地或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域以外死亡的,可就近或回户籍地接受殡葬服务。 5.非基础项目包含哪些内容? 非基础项目由民政部门会同发改、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涵盖遗体特需接运、国际运尸、特殊遗体收敛搬抬、遗体防腐、遗体脱穿衣、遗体整容、遗体化妆、遗体探视、守灵服务、殡仪设施租赁、殡仪设备及用品租赁、殡仪礼仪、挽联服务、特需遗体焚化服务、焚烧服务、祭奠服务、特殊碑文服务、公墓墓穴改造、公墓墓位(格位)使用费、公墓墓位(格位)维护管理费、殡葬用品、鲜花供品服务。 6.非基础项目的收费主体和制定原则是什么? 非基础项目的收费主体为殡仪馆,主要满足群众多元化治丧需求,由丧属自愿选择,不得强制或捆绑提供。民政部门按保本微利原则,以服务项目成本为基础,加计合理利润明确收费标准参考区间。各区市殡仪馆在收费标准区间范围内自主合理定价,对标服务内容和操作规范定价,逐一明确各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操作标准、收费标准等,分类分档设定价格标准,清单之外不得设立收费项目。 7.群众遇到不合理收费该怎么办? 各区市殡仪馆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和监督电话等内容。群众如遇不合理收费,可对照各区市殡仪馆内的公示内容,对不在《烟台市殡葬服务基础和非基础项目清单》里的项目和收费或对不执行政府定价、擅自立项提价、捆绑强制收费等行为,可拨打各区市殡仪馆公示栏监督电话投诉举报。 四、实施时间 该文件由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烟台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公布日期为2026年9月7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文件解读部门及联系电话 解读部门:烟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0535-62417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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