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救助政策常见问题解答(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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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直接享受“单人保”吗? 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但并非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仍然需要严格核实本人的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包括夫妻共同收入、财产中的本人部分以及本人应当获得的赡养、抚养、扶养费用。根据当地政策,综合各方面条件判断是否符合“单人保”。 二、重病患者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吗? 低保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需全面核查低保申请家庭及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家庭经济状况。若整户符合低保条件,可整户纳入低保保障。若整户不符合,但符合烟台市对于重病“单人保”的规定,即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但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认定条件的家庭中的重病患者,可将重病患者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三、治病花了很多钱,听说民政可以二次报销吗? 民政部门不承担医疗费用报销职能,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属于医保部门负责。民政部门的救助政策核心是兜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主要包括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如因病花费过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缓解生活压力。 四、离婚时孩子小,多年不联系,为什么不能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孩子虽然是我养大的但不是亲生的,为什么不能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离婚时孩子小,多年不联系,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仍然存在。继子女、养子女和亲生子女的权利义务都一样。父母将继子女和养子女养大,继子女和养子女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法定义务人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就不能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五、为什么收到的低保金和低保标准不一样? 低保标准是认定是否符合低保条件的收入标准,并不一定等于实际发放金额。低保金通常实行“补差发放”,因为低保家庭可能存在其他收入来源,所以低保家庭实际领到的低保金为家庭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再乘以家庭人口数,简单说就是“收入差多少补多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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